財政部日前印發(fā)《關于加強數據資產管理的指導意見》。其中提出,加大政策支持。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原則,統(tǒng)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支持統(tǒng)一的數據資產標準和制度建設、數據資產相關服務、數據資產管理和運營平臺等項目實施。統(tǒng)籌運用財政、金融、土地、科技、人才等多方面政策工具,加大對數據資產開發(fā)利用、數據資產管理運營的基礎設施、試點試驗區(qū)等扶持力度,鼓勵產學研協作,引導金融機構和社會資本投向數據資產領域。
全文如下: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關于加強數據資產管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的決策部署,規(guī)范和加強數據資產管理,更好推動數字經濟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