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yè)三項制度改革并不是一個新的概念,在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啟改革開放后,就開始進行了這方面的探索。
1987年,株洲市、青島市被國務院列為全國首批兩個“勞動、人事、工資制度”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城市,開展以打破“鐵交椅、鐵飯碗、鐵工資”為主要特征的三項制度改革,為全國國企改革樹立了樣板。
1992年7月國務院公布了《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轉換經營機制條例》,賦予企業(yè)勞動用工權、人事管理權、工資與獎金分配權等14項經營自主權,初步提出要實現工人能進能出、干部能上能下、工資能高能低的制度。
1993年,中共十四屆三中全會《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建立“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yè)制度是我國國有企業(yè)改革的目標。“產權清晰”是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