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分錄
使用權資產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賃期內使用租賃資產的權利。在租賃期開始日,承租人應當按照成本對使用權資產進行初始計量,該成本包括4項內容:①租賃負債的初始計量金額;②在租賃期開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賃付款額。如果存在租賃激勵的,應扣除已享受的租賃激勵相關金額;③承租人發(fā)生的初始直接費用;④將租賃資產恢復至租賃條款約定狀態(tài)預計將發(fā)生的成本的現值。
租賃期開始日相關會計分錄:
①租賃負債的初始計量金額
借:使用權資產(租賃付款額的現值)
租賃負債——未確認融資費用(差額)
貸:租賃負債——租賃付款額(各年租金之和)
解讀:租賃一項資產,未來需要分期支付租金(代價),未來付出的代價,在現在這個時點來看,其代價是多少,得到的使用權資產入賬價值就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