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的通知
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2014-10-17|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2014年10月17日國土資源部國土資函〔2014〕483號公布)

中國地質調查局及部其他直屬單位,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部機關各司局,掛靠部管理的社會團體:

為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和《黨政機關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條例》,針對近年來發(fā)現的突出問題,為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現通知如下:

一、不準以公款互相宴請,購買贈送煙酒、食品、工藝品等各種節(jié)禮,購買、印制、郵寄、贈送賀年卡、明信片、年歷等物品。

二、不準組織和參與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動,或以參觀考察等名義變相公款旅游。

三、不準違規(guī)發(fā)放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福利,以購物卡、禮品卡、會員卡等形式變相發(fā)放福利。

四、不準突破預算、超標準列支或攤派、轉嫁“三公經費”和會議費、培訓費支出。

五、不準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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