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組織部關于印發(fā)《深圳市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公推直選辦法》的通知
中共深圳市委組織部關于印發(fā)《深圳市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公推直選辦法》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2015-06-12|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各區(qū)委組織部、各新區(qū)組織人事局,市委各工委、市國資委黨委:

現將《深圳市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公推直選辦法》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中共深圳市委組織部

2013年12月20日

深圳市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公推直選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擴大黨內民主,彰顯黨員主體地位,保障黨員民主權利,增強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的創(chuàng)造力、凝聚力、戰(zhàn)斗力,根據黨內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基層黨組織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推直選是指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候選人由黨員和群眾公開推薦與黨組織推薦相結合的辦法產生,領導班子成員由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直接選舉產生。

第三條基層黨組織實行公推直選應堅持以下原則:

(一)民主、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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