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辦法
廣東省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辦法
發(fā)布日期:2020-05-06|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2020年5月6日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74號公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為了發(fā)揮保險在安全生產中的作用,分散生產安全事故責任風險,強化事故預防,保障生產經營單位及有關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qū)域內的生產經營單位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以及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推行工作,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是指保險公司對投保的生產經營單位發(fā)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有關經濟損失等予以賠償,并且為投保的生產經營單位提供生產安全事故預防服務的商業(yè)保險。

第三條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應當遵循政策引導、政府推動、市場運作、企業(yè)依法參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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