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辦法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辦法
發(fā)布日期:2002-02-20|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shù)據(jù)中心
(2002年2月20日國家版權局1號令公布自2002年2月20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為促進我國軟件產(chǎn)業(yè)發(fā)展,增強我國信息產(chǎn)業(yè)的創(chuàng)新能力和競爭能力,國家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鼓勵軟件登記,并對登記的軟件予以重點保護。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軟件著作權登記、軟件著作權專有許可合同和轉讓合同登記。

第四條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人應當是該軟件的著作權人以及通過繼承、受讓或者承受軟件著作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軟件著作權合同登記的申請人,應當是軟件著作權專有許可合同或者轉讓合同的當事人。

第五條申請人或者申請人之一為外國人、無國籍人的,適用本辦法。

第六條國家版權局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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