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6月27日河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根據2010年7月30日河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關于修改部分法規(guī)的決定》修正根據2011年11月26日河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關于修改部分法規(guī)的決定》第二次修正根據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關于修改部分法規(guī)的決定》第三次修正根據2021年9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關于修改〈河北省技術市場條例〉等十四部法規(guī)的決定》第四次修正)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和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fā)展,鼓勵和保護公平競爭,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