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函〔2001〕137號
國務院體改辦、國家經貿委、財政部、科技部、中科院:
你們《關于報送<關于改革中科院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促進高新技術企業(yè)健康發(fā)展的意見>的報告》(體改辦產〔2001〕33號)收悉?,F(xiàn)就中科院進行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試點的有關問題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中科院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試點方案》。
二、對中科院占用的國有資產,經清產核資并經有關部門確認后,按照資產屬性,實行經營性資產與非經營性資產分別建帳、分開管理的制度。同意中科院對占用的經營性國有資產,具有使用、收益分配和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置的權利。
同意中科院建立事企分開、統(tǒng)一管理、分級營運的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統(tǒng)一管理院、所兩級占用的經營性國有資產,并對所管理的國有資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