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2023-04-24|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粵府〔2023〕34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修訂)》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執(zhí)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財政廳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4日

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修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guī)范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fā)〔2021〕5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預算管理改革切實提高省級年初預算到位率和資金使用效益的通知》(粵府函〔2022〕236號)等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省級財政專項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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