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修正)
無錫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修正)
發(fā)布日期:2022-09-29|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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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無錫市人大常委會

無錫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2008年12月25日無錫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2009年1月18日江蘇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批準根據2022年8月30日無錫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2022年9月29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批準的《關于修改〈無錫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無錫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三章勘察、設計、工程監(jiān)理等其他有關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四章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五章建設安全監(jiān)督管理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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